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、高质量发展,提
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,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拟引进应届毕业生,招聘简章如下。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
原则。二、招聘计划
面向高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生(须于 2025 年 1 月 1 日-2025 年
7 月 31 日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)引进教师,涉及高中、初中、小学学段,具体科目见附件。三、报考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应聘者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
道德;3.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,服从工作安排;
4.口齿清楚,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;
5.本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.本科生报考年龄在 25 周岁及以下;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
在 30 周岁及以下;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;8.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,其他学科
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(入职前不能取得相应普通话证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);9.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能在入职前取得相应
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(入职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资格);10.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1.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开除公职的;
4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5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
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6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7.现役军人;
8.普通高等学历教育(非在职)在读学生;
9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报名方法
1.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官方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
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2.报名成功的考生,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,资
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,不得由他人代替,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,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。五、体检、政审
根据考生面试排名情况,按照 1:1 比例确定进入体检、政
审人选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。六、签订协议
对体检、政审均合格考生,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
三方协议。七、递补
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成
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。是否递补体检、政审,由招聘单位决定:1.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;
2.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;
3.拟聘用人员不能签订三方协议的;
4.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。
八、公示
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的结果,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 7 个工
作日的公示。九、聘用和上岗
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,
经培训合格后,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分配、安排上岗。十、待遇保障
1.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制度,包
含在聘期内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。2.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,薪酬
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,同时作为新区教师队伍重点培养后备力量。3.入职后可申领“雄才卡”,分为 A、B、C 三类,可凭“雄
才卡”在行政事务、子女教育、医疗健康、交通出行、文体休闲等方面享受优质便捷服务。入职后 5 年内,每月按博士生 3000元、硕士生 2000 元、本科生 1000 元领取人才补贴。